产品注意事项
- 产品为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和中闪点混合液体,有刺激性气味,闪点18~40℃,沸点为90~248℃,爆炸极限1.4%~16%。
- 产品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,应严加密封,并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环境。
- 产品务必贮存于阴凉干燥处,环境要求为:温度<30℃,相对湿度<80%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。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。
- 产品保质期为六个月。
- 远离火种、热源,远离易燃、可燃物。工作场所严禁烟火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质。避免与氧化剂、还原剂、酸类、碱类接触。搬运、存放和使用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;禁止雨淋、高温、明火、静电、阳光直晒、倒置、撞击、剧烈震荡、直接接触和防止泄露等。
- 电解液在开始使用后,最好一次性使用完毕。严禁将已抽出使用的电解液重新注回包装桶内而污染桶内的产品。
- 产品必须在水分含量<20ppm的环境中使用。操作人员不可直接接触产品;产品不可直接接触空气、水分。严禁吸食电解液。每天下班前,用清水洗手洗脸。